徐家镇初级中学校体育场、厕所建设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0-12-30 10:43:59 人浏览
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
体育场、厕所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XZWD-GC2020-002)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中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开启仪式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保密和披露
九、询问和质疑
十、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商务部分
(一)磋商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六)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七)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八)偏差表
(九)“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注册截图证明资料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如有)
二、技术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格式)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项目经理简历表
(五)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如有)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体育场、厕所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碧桂园天汇2号楼2单元1101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WD-GC2020-003
2、项目名称: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体育场、厕所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76116.47元
5、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1包,包括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体育场、厕所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7、建设地点: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校内
8、质量标准: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 2021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碧桂园天汇2号楼2单元1101室
3、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以下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
4) 企业相关资质
5)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用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6)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7) 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的纳税凭证或免税凭证(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8) 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社保的凭证(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归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年 01月11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澜国际酒店(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134号)
六、开启
1、开标时间: 2021年 01月11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澜国际酒店(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13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水县下曲镇中心校、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
地 址:文水县下曲镇下曲村
联系方式:13834758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碧桂园天汇2号楼2单元1101室
联系方式:0351-8331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电 话:17200572887
(供应商须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体育场、厕所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2 | 计划工期 | 2个月 |
3 | 采购预算金额 | 1976116.47元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5 | 建设地点 | 文水县下曲镇 |
6 | 采购人 | 文水县下曲镇中心校、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 |
7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中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 | 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正文 |
9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0 | 供应商资格 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1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 √不接受 |
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 形式: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
13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Word版本,U盘形式) |
14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ƒ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 (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打入下列指定帐户: 开 户 名:山西中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长风支行 账 号:75380188000217131 |
15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16 |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 | 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字和盖章。 |
17 |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等活页装订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18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 2021 年 01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澜国际酒店(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134号) |
19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0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协商执行。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施工”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项目的施工。
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施工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名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要求等。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匿名提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6.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Word版本,U盘形式)。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附原件) (见‘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注册截图证明资料;
偏差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如有);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经理简历表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如有)。
(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
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装订必须采用胶装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提交磋商保证金,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银行电汇形式或转账方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和非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并作为其磋商的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遭受损失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5)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6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工程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和提供接近该价格的历史合同文件,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历史合同文件的,评审小组可以认定其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
13.磋商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4.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五、磋商开启仪式
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供应商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开标时由签到供应商派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6.组建磋商小组
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7.初步审核
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
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及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E、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F、施工方案、工期、质量标准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G、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I、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
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
17.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17.4.3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供应商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谈判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半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7.4.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8.磋商
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
18.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违约处罚
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工程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综合评估法是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和项目经理资信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审的内容包括: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
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5、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磋商小组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7、汇总计分时,取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评标细则
具体分值如下:
(一)报价 (35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5%×100
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百分点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45分)
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
(1)施工方案25分,其中:
①施工总体方案:10分
②关键部位施工方案:5分
③安全文明施工方案:5分
④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5分
(2)保障措施10分。质量、安全、环保、降噪、文明施工等措施。
(3)计划安排10分。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2、评审要求
(1)磋商小组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应以磋商文件为依据,以响应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符合性、满足性为评审要点。
(2)施工组织设计存在违反建筑施工规范(经批准的除外)内容或者存在雷同情形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最低分值为其总分的60%。
(4)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三)商务部分 (2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1、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
(1)企业业绩: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得3分,最高得9分;
(2)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得2分,最高得6分;
(3)供应商近3年有管理方面良好评价的,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最高得2分;
(4)响应文件质量及内容完整性:3分。
2、评审标准和要求
(1)供应商和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
(2)评审内容需要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的编入响应文件。
3、经磋商小组查询、求证后认定为提供材料不真实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第四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体育场、厕所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文水县下曲镇徐家镇初级中学校内。
三、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提供)。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施工工期
2个月。
六、质量要求
合格。
七、质量保修期
验收合格后一年。
八、本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976116.47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九、技术要求
施工方案要求:
(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2)施工方案设计合理;
(3)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
(4)材料供应安排合理;
(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
(6)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7)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8)工期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9)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10) 在施工中采用具有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如有);
(11) 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如有)。
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
(2)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3)文明施工方面的他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一、商务部分
(一)磋商函(格式)
致: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磋商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后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注: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此授权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4.1企业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 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 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 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 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 情况 |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
备注 |
备注:1、企业简介可根据内容自行扩充、增加附页(如有)。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保证金缴纳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情况说明) (五)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的纳税凭证或免税凭证(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六)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社保的凭证(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
4.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致: (采购人全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后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致: (采购人全称)
本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1)近年已完成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工程质量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1、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格式可按上述表格自行扩展。
(2)正在执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工程质量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1、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格式可按上述表格自行扩展。
(八)偏差表
未列入差异表中或未提供差异表,均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序号 | 谈判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报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备注 |
注:
1.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2.说明:商务(技术)条款偏离指供应商使用的商务(技术)标准与磋商文件商务(技术)标准的要求不一致。如无偏离填“无”。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九)“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注册截图证明资料
供应商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完成注册并完善信息,并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如有)
二、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 |
工期 | |
质量要求 | |
质量保修期 | |
备注: |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如果供应商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另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还必须经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如本单位有关专业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必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同时附委托合同书复印件。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1、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堪察情况,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
(2)保障措施。质量、安全、环保、降噪、文明施工等措施。
(3)计划安排。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临时用地表
附表五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
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附表五: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职称证书编号 | 专 业 | |||||||||||||
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 日 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 质量 | |||||||||
注:1、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本表后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
姓 名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承担工作 |
注:本表后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等复印件(如有)。
政
策
性
要
求
部
分
(1)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 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 商标 | 产品 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并且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除填写此函外,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磋商保证金退还告知单
为了能及时退付贵公司磋商保证金,贵公司须填写账户信息函(格式如下)。我公司将依据贵公司提交的账户信息函退付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未成交供应商于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持“磋商保证金交纳凭单”和账户信息函来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磋商保证金交纳凭单”、合同和账户信息函来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账户信息函
山西中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为 ,交付磋商保证金 元,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手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